关于开展谈心谈话、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及召开民主生活会有关要求的通知-九游会j9官网ag登录入口

              1. 关于开展谈心谈话、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及召开民主生活会有关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10-12 浏览次数: 1381

                各基层党委(总支):
                  根据《江苏省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实施办法》(苏群组发〔2013〕12号)、《关于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有关问题的通知》(苏群办发〔2013〕14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工作中开展谈心谈话、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及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展谈心谈话
                  校、院(处)领导干部开展谈心谈话要坚持把话讲在前面、把问题摆上桌面、把矛盾化解在前面,找准问题、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增进团结。
                  1.坚持“四个必谈”。校、院(处)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必谈、班子成员与分管单位、部门负责同志必谈,班子成员之间必谈、各部门、各单位正职与副职之间必谈。在谈心谈话过程中,该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批评,并征求对自己的意见。
                  2.谈开谈深谈透。在谈话流程上,坚持“一把手”、职务高的主动约谈、自己先谈,紧紧围绕反对“四风”,首先指出自己的问题和不足,表明听取意见的诚意,然后诚恳地指出对方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作风的具体建议,接着请对方指出自己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建议,最后一起交流沟通、形成一致意见。在谈话内容上,坚持“三谈三不谈”:谈真心实意的话、具体实在的话、提醒帮助的话,不谈不着边际的话、模棱两可的话、恭维赞美的话,避免简单以研究工作代替谈心谈话。
                  3.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全部参加谈心谈话;机关职能部门、直属单位处级领导干部多于2人的,在本单位班子中进行谈心谈话,少于等于2人的,在本部门或工作联系密切的部门的处级领导干部中进行谈心谈话,范围由相关部门和所在基层党委共同协商确定。
                  二、撰写对照检查材料
                  校、院(处)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认真总结检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学校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情况,对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认真进行反思,找出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具体要求:
                  1.对照检查材料要开门见山、直奔主题,重点突出、内容实在,剖析深刻、触及灵魂,不要写成工作总结或述职报告,不要评功摆好,不要讲套话、官话和虚话,不讲或尽可能少讲成绩。
                  2.对照检查材料的内容主要包括:遵守党的纪律情况,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学校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的基本情况,“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材料以后三个部分为主体,每部分都要设置标题开展表述,一、二两个部分可用一段作简要表述,不单独作为一个部分展开。
                  3.对照检查材料要聚焦反对“四风”,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具体表现进行逐一检查,对群众反映和上级点明的突出问题实事求是地作出回应。对办公用房、人情消费、职务消费等问题作具体说明。要结合个人实际列举具体表现和典型事例。
                  4.对照检查材料既要紧密联系工作实际,更要紧密联系思想实际,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修养、政治纪律和政绩观、权力观、世界观等方面深刻剖析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源。要把自己摆进去,多讲自己的问题,多讲自己的不足,不要以工作问题代替“四风”问题,以班子问题代替个人问题、以共性问题代替具体问题、以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代替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校级领导班子及党员领导干部的对照检查材料按省委督导组要求进行,院(处)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字数一般不少于3000字,处级党员领导干部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字数不作硬性规定,一般不少于2000字。
                  5.对照检查材料要紧密围绕反对“四风”问题提出整改的思路、措施和办法,要具体实在,切实可行。
                  6.校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对照检查材料,经校党委书记审阅后报省委督导组审核。院(处)领导班子和党员处级领导干部的对照检查材料经本单位党委主要负责人审阅后报校督导组,修改稿于11月1日前报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本单位活动联系点校领导审阅。
                  三、专题民主生活会
                  1.制定专题民主生活会方案。经过充分准备,集中时间分别召开校、院(处)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民主生活会期间,领导班子成员不得请假。校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按照省委督导组要求进行。院(处)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在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以后召开,可邀请校督导组、分管或联系校领导参加。
                  各基层党委(总、直支)的民主生活会方案要报校督导组和联系点校领导审阅。机关职能部门、直属单位处级领导干部多于2人的,在本单位召开民主生活会;少于等于2人的,可邀请本部门或工作联系密切的部门中处级领导干部参会,其民主生活会方案报相关基层党委、校督导组审阅。
                  院(处)民主生活会召开之前,校督导组要向院(处)领导班子成员通报征求意见过程中掌握的班子建设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反馈从纪委等相关单位整理出来的作风方面的问题。对反映存在问题较多的班子成员,由校督导组会同院(处)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谈话提醒;对其他班子成员,委托院(处)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谈话提醒。
                  2.院(处)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查摆问题,班子每位成员的发言一般不少于15分钟。发言内容:自我批评要明确摆出四风问题,对群众意见和上级点明的问题要逐一检查并作出实事求是的回应,深刻检查剖析问题根源,集体改进的具体措施。相互批评要符合实际,不捕风捉影,不主观臆断,不发泄私愤,不搞突然袭击。对拟开展批评的问题,会前充分沟通和交换意见,取得共识或基本共识后,在会上进行交流。
                  3.发言步骤:党委主要负责人首先代表领导班子进行对照检查,然后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接着领导班子成员逐一发言。第一步,发言的同志剖析自己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整改措施;第二步,其他班子成员逐一对发言的同志提出问题和整改建议;第三步,发言的同志对照大家的批评意见再作表态。
                  4.召开通报会。民主生活会后,校、院(处)领导班子要召开通报会,通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情况。校、院(处)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对照检查材料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校级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对照检查材料要经省委督导组、校党委书记同意后,在校级领导班子通报会前发放给与会人员;院(处)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对照检查材料要经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所在党组织负责人同意后,在院(处)级领导班子通报会前发放给与会人员。
                  5.校、院(处)两级领导班子要分别就民主生活会形成专项报告。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专项报告报省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纪委和省委组织部。院(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专项报告在民主生活会召开后10日内报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6.各党支部要以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形式,分别组织党员联系自身实际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每个党员都要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的专题组织生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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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〇一三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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